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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公示 乌市7家单位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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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6 16:13:3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近日正式向社会公示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共计41家,天山区文化馆、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等乌鲁木齐7家单位名列其中。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项目保护责任,文旅厅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后,决定对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保护单位予以确定。
  文旅厅非遗处处长王洁介绍,目前,经过公示确定了41家项目保护单位,这些单位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的资料,有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以及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确定后的项目保护单位应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履行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各项职责,并接受监督检查。
  7家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古琴艺术:天山区文化馆
  京剧: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
  绳结艺术:新疆艺术研究所(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新疆石木生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宝石嵌画:水磨沟区文化馆
  刺绣(回族):米东区文化馆
  石刻彩绘:乌鲁木齐一铭斯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木制器具制作技艺(哈萨克族):乌鲁木齐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乌鲁木齐县新闻出版和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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